更正第20101102梯次申請急難慰問金複審名單核撥公文
公告時間:2011-01-26
公告單位:學產辦公室
件別:一般
第20101102梯次申請急難慰問金送教育部複審名單已覆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有關各校近日收到之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民國99年12月27日勤益科大電字第0990001763號函,謹作以下之釐清與更正:
(一)本梯次急難慰問金之撥款,因民國100年承辦學校轉換之故,前述原勤益科大製妥之公文及印領清冊,近日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代發,故造成公文日期與實際收文日期之落差。
(二)因應前述公文所載內容已與現況不符之處,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本(1/21)日已另以教中(學)字第1000500969號書函更正以下事項,特請各校密切留意:
1、國中小以下學校,因係由勤益科大撥款,自行收納款項收據上繳款機關
仍請書寫「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轉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對學生之獎助金」並加蓋關防。
2、高中職(含)以上學校,將由朝陽科技大學撥款(預計民國100年1月26日匯入各校公庫),自行收納款項收據上繳款機關
請書寫「朝陽科技大學轉發教育部急難紓困慰問金」並加蓋關防。
3、以上學校之清冊及收據,請統一於民國100年2月25日前以掛號方式寄回朝陽科技大學,俾憑核銷。
4、另提醒,如屬不同梯次之案件,請勿合開收據。
二、如近期內仍未收到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更正公文,煩請致電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洽詢,電話04-37061746。
※查詢結果方式:
1.請承辦人員以帳號密碼登入本系統後點選申請紀錄查詢結果。
2.一般民眾或學生請在進度查詢處輸入身份證字號查詢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