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20120102梯次】申請急難慰問金送教育部複審名單已覆
公告時間:2012-03-23
公告單位:學產辦公室
件別:一般
一、本校已於民國101年3月21日以朝學字第10100007200及 10100007210號函知本梯次申請案業經教育部複審完畢之訊息; 慰問金於民國101年3月28日匯入各校公庫。 二、自20110201梯次起,撥付各校公文將以電子交換方式為主, 如未有電子交換系統之學校,將再另以紙本郵寄。印領清冊 一律改由各校逕至學產基金網站於「承辦人員登入」選擇承辦 人之後,點選「印領清冊」並輸入本申請梯次後下載、列印。 三、查詢學校所屬梯次方式如下: 1.請承辦人員以帳號密碼登入本系統後點選申請紀錄查詢結果。 2.一般民眾或學生請洽學生就讀之學校協助查詢。 四、敬請各申請學校依公文所載,將清冊及收據(收據依各校格 式即可,收據上之繳款機關請書寫「朝陽科技大學轉發教育部 急難慰問金」並加蓋關防),於民國101年4月13日(星期五) 前,以掛號方式寄回朝陽科技大學,俾憑核銷。清冊或收據用 印後,請自行影印留存,恕無法提供傳真服務。 五、另提醒,如屬不同梯次之案件,請勿合開收據。 六、如受款帳戶資料異動,務請向本校「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」提 出更新,以避免遭退匯;方法詳閱網站公告。